改革再出发|停售惠民保:补充保障层怎平衡各方权益?
编者按
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本周,“健康国策2050”编辑部将推出“贯彻三中全会 深化健康改革”专栏。
上述中央决定提出,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基本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简称“商业医保”)之间,存在着“混合产权属性”的一种中国特色保险模式——城市定制型、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俗称“惠民保”):
一方面,惠民保维持商业医保的法律定位,由商业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联合承保并自负盈亏,且参照疾病险、特药险等商业医保,将保险期限定为“一年”;
另一方面,惠民保得到地方政府不同程度的介入,有的由政府动员参保,有的由政府指导制定报销目录,有的由政府指导调整参保额、赔付率。
从积极意义上讲,惠民保充分发挥了中国作为人口大国的“超级市场”优势和政府主导的“举国体制”优势。2021年,“健康国策2050”发起国内首份跨部委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政策专家共识”。根据发起方梁嘉琳研究员团队成果,地方政府(特别是地方医保局)对惠民保实施了战略性购买:
保险行业层面:通过调节共保体/保险公司利润率,在“保本微利”基础上最大限度延长保险期数,力争实现消费者剩余、保险方剩余的均衡;
医药行业层面:通过调节支付范围、比例、限额,跟基本医保的支付方式改革、统一支付标准等政策协同,并形成费用全口径、链条穿透式监管,力争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有效的激励与监管;
公众/患者层面:在经济下行期,对无力购买投保额较高的商业医保的中低收入阶层,在大病保障方面,惠民保实现对基本医保“政策外”医药服务、原医保自费段的报销。比如:浙江省惠民保连续三年赔付超过10000元的人数超过10万人,有效防止因病致贫。
然而,惠民保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根据复旦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许闲教授的研究成果,通过对73款退出市场的惠民保予以分析,得到如下颇有启发的结论:
政府有效赋能可降低“停售率”:政府通过参保动员扩大投保人数,可以有效分摊疾病风险,防止“高健康风险人群占参保人数大头”带来的“死亡螺旋”;政府通过共享医保、医疗大数据,可以支持保司精准测算投保额、赔付额、保障范围、支付比例,确保惠民保不同于其他商业化运作的健康险,更多依靠运营优势而非营销优势获利;
提升统筹层次可降低“停售率”:通过将惠民保的统筹层次从市级上升为省级(比如:安徽省将市级惠民保合并运营,发行“安徽惠民保”),或者至少在全省层面统一各地市惠民保的保障政策(比如:浙江省构建全省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统一的赔付责任),可以更好发挥保险大数法则,并增强惠民保的抗风险能力。
当下,惠民保可持续发展仍面临以下政策问题:
惠民保政策定位不清:中央在2020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到,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然而,在保障对象方面,惠民保与基本医保之间究竟是“互补关系”还是“衔接关系”?全国尚不统一。比如:有的地方把当年新进入医保目录的特药删除,但受(超)高值药品单价影响,即便实际(非政策内)自付比例在30%左右,绝对数额仍然不菲;
多层次保障衔接不力:截至目前,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基本医保、惠民保、商业健康险、公益捐助、网络互助等不同保障机制之间仍然较为松散,无法统一保障目录,无法一站式理赔,无法联合参保动员,无法共享保险精算能力、定点管理能力、稽核监管能力,等等。受此影响,具体到个体患者,常常漏掉其中若干个保障层次,或面临“参与易,赔付难”,带来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巨大风险;
“有形之手”未能发挥作用:受机构改革、权责划分影响,惠民保夹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医保局之间,全国统一的商保目录、医保向商保共享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数据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地方政府及其部门通过窗口指导,确定惠民保的参保额、赔付额、保障目录,带来巨大的寻租腐败风险,也极大抑制了商保公司自主管理积极性、可持续运营能力。
为从退出市场的惠民保产品中获得规律性的经验教训,特此转载,以飨读者——
标题
改革再出发|停售惠民保:
补充保障层怎平衡各方权益?
原标题
“以退为进”:
惠民保产品研究与观察
来源
复旦大学许闲教授课题组
摘要
2020年以来,惠民保产品快速发展并不断迭代。截至2023年11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推出284款惠民保产品,一路高歌猛进覆盖到全国30个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不论是承保人数之广,还是入局公司之多,我们都不可否认惠民保是保险业内现象级的产品,是我国金融强国建设中普惠保险的重要内容之一。
惠民保极大地提升了商业保险在多元支付中的角色,有效降低民众医疗负担,也在推动医保数据的有效利用、促进健康生态合作共赢以及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潜在的成长性仍有探索的空间。
随着市场发展逐渐趋于理性,经营模式不断走向成熟,并非所有惠民保产品都能在市场上长期存续。截至2023年11月15日,284款惠民保产品中,73款产品停止运行,占比约为25.70%。停售产品中,3款产品未正式运营即停售,48款产品存续1期,17款产品存续2期,4款产品存续3期,1款产品存续超过4期。
部分惠民保的退出,引发市场上关于惠民保是否运营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相关讨论。本报告聚焦我国当前停售的73款惠民保产品,从产品特征分析、动因回溯、审慎展望三个方面回答了“如何理性看待我国当前惠民保发展”这一问题,正本清源,普惠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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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导读:
1.国家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发展,惠民保作为普惠金融领域的典范,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当前,惠民保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但其发展态势显示出更加稳健和成熟的特点。
2.停售数量和停售率共同表征惠民保的市场表现,惠民保停售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市场的自我优化和升级,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
3.统筹层次影响了惠民保的运营表现,统筹层次更高面临的潜在参保人群更多,一定程度上更利于产品整体发展。
4.产品上线时间同样影响了惠民保的运营表现,随着市场逐步成熟,停售率正在逐步走低。
5.“政府参与+多家共保+经纪公司+健康管理公司”的运营模式增强了产品的可持续性和普惠性。
6.惠民保在经历了初期的快速增长后,正迈向一个以规范和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新阶段。未来,通过在产品定位、设计和运营方面的不断优化,惠民保将实现质效并重的稳健发展,更好的服务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与健康中国战略实现。
正文
一、特征分析:
停售产品分布动态
01
惠民保市场总体增速放缓
截至2023年11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推出284款惠民保产品。从时间维度上看,从2015年推出首款惠民保产品到2020年迎来市场爆发期,惠民保市场增速逐渐放缓,2021年新增83款惠民保产品,2022年新增72款惠民保产品,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新增27款惠民保产品,市场逐步由爆发增长转向平稳推进。
02
惠民保市场表现存在差异
惠民保产品运营差异大,部分产品停售退出市场。2015年以来推出的284款地方性惠民保产品中,73款产品停止运行,占比约为25.70%,整体市场表现出运营差异较大的特点。
当前,惠民保已遍布我国22个省份、4个直辖市、4个自治区,其中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停售产品,占比约为67%。
03
各地区停售产品数量存在差异
存在停售产品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停售产品数量表现不同。其中,江苏省停售产品最多为11款,安徽省、湖南省停售产品分别为9款和8款,福建省、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停售产品为5款,其余地区停售产品小于5款。
当地停售产品数量分布
04
停售数量和停售率
共同表征惠民保的市场表现
“停售产品数量”并不能单一评判当地惠民保市场表现。本报告进一步使用停售率(停售产品数量/总产品数量)来表征当地惠民保的情况。数据显示,东部地区停售产品数量最多为35款,但其停售率却为最低的32.9%。这些地区惠民保市场发展早,产品数量多,更新迭代速度较快,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市场的自我优化和升级,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
05
产品统筹层次一定程度上
影响了运营表现
停售的73款产品统筹层次显示,城市定制产品平均停售率为50.61%,省级统筹产品平均停售率为20.83%。统筹层次更高面临的潜在参保人群更多,一定程度上更利于产品整体发展。
注:城市定制产品停售率为当地城市定制产品停售数量/当地上线的城市定制产品总数;省级统筹产品停售率为当地省级统筹产品停售数量/当地上线的省级统筹产品总数。
06
各地区、各产品存续周期差异较小
各产品存续周期显示,3款产品未正式运营即停售,48款产品存续1期,17款产品存续2期,4款产品存续3期,1款产品存续超过4期。地区维度上,各地区停售产品运营时间均集中在1~2周期,差异较小,仅安徽、福建、广东、江苏部分产品运营时间超过2个周期。
07
产品上线时间影响了产品运营表现
2020年,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产品的定价和运营策略仍需探索。数据显示,2020年上线的产品中超过半数的产品停售。目前,后期上线产品运营表现相对良好,但由于运营时间较短,运营表现需要持续观察。上线时间同样影响着产品存续周期。运营1期的产品中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上线的产品占比分别为68.75%、22.92%和8.33%。
2015年,2018年均上线一款产品,现已停售,停售率为100%;2020年上线的产品停售率超过50%。
停售率时间分布
2020年上线的产品运营表现相对较差后期上线产品运营时间短,运营表现需要持续观察。
停售产品数量
惠民保存续周期与上线时间存在相关性。
存续周期与上线时间分布
注:惠民保市场发展时间短,2022年上线的产品在统计时还未运行3个周期,因此运营3期产品的上线时间分布参考性较弱。
08
政府部门参与
延长了产品的运营周期
73款停售产品中,72.6%的产品公布了参与的政府部门,27.40%的产品无政府部门参与。政府部门参与对产品运营周期具有显著影响。数据显示,政府参与情况下,存续0、1、2、3和多期的比例分别为0、62.26%、28.30%、7.55%和1.89%。未公布政府部门参与的情况下,存续0、1和2期的比例分别为15%、75%和10%。也就是说,政府指导下存续2期及以上的产品增加,且运营2期及以上的产品停售主要是由于在政府指导下的新产品衔接更替。
09
共同承保模式下
产品平均存续时间更久
停售产品中共同承保模式的产品更少,且存续时间表现更优。停售产品平均存续时间显示,单一公司承保产品平均存续时间为1.52年,其中,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运营周期长,拉高了平均存续时间。剔除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后,单一公司承保产品平均存续时间(1.33年)小于共同承保产品的存续时间(1.41年)。
停售产品中共同承保模式的产品共27款:
注:3款只上线未运营的产品承保公司信息缺失,故未纳入统计;天津津惠保由共保转为单一公司承保,停售时的承保方式为单一承保,故纳入单一承保类别统计。
10
公司布局调整显著影响产品表现
报告分别统计了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养老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和农险公司的退出情况。整体来看,停售产品涉及到30家财险公司,12家寿险公司,3家养老险公司,2家健康险公司和3家农险公司。其中,平安系保险公司,尤其是平安养老在早期快速布局后退出市场,停售产品较多。
11
第三方平台的参与
有助于产品良好运营
经纪公司和健康管理公司推动了惠民保的销售和运营的优化。数据显示,停售产品中无经纪公司参与的产品为39款,有经纪公司参与的产品为34款。无健康管理公司参与的产品为45款,有健康管理公司的产品为28款。
二、动因回溯:
产品停售原因拆解
01
政策导向:养老险公司退出市场
2023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并明确业务范围超出规定的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在3年之内完成变更。养老保险公司的短期健康险业务将需要大幅压降直至出清。
惠民保作为一年期的健康险产品,政策发布后,平安养老、泰康养老、大家养老等养老险公司调整业务布局,停售了单独承保的惠民保项目,并退出了共同承保的惠民保项目。
经营方向:养老保险公司应当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聚焦养老主业,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
业务方向:养老保险公司应当主要经营与养老相关的业务,包括养老年金保险、商业养老金等,不得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和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具体业务:养老保险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五类部分或全部类型业务:一是具有养老属性的年金保险、人寿保险,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商业养老金;三是养老基金管理;四是保险资金运用;五是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02
政策导向:
全省统筹下多款产品合并运营
随着惠民保运营逐渐成熟,安徽、福建、湖南、河南、黑龙江等地在政府要求下,将多款惠民保产品合并运营,以减少市场无序竞争,整合潜在投保人群。以安徽为例,安徽省自2020年开始共推出10款惠民保产品,在2024年度所有产品都并入省级统筹的“安徽惠民保”,导致整体停售率达到90%。
03
市场竞争:
同级产品竞争依赖于当地发展水平
从市级统筹产品来看,同一地区多款产品的竞争和运营表现取决于当地潜在的市场容量,例如当地保险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居民保险意识和政府支持程度等多元因素。报告引用Gybrand发布的2023年中国百强城市排行榜,对不同发展程度的城市运营多款惠民保时的情况统计发现:
一线城市:惠民保平均停售率为15%;
准一线城市:惠民保平均停售率为38%;
二线城市:惠民保平均停售率为43%;
三线及以下城市:惠民保平均停售率为47%。
以毫州市为例,2020年推出了毫惠保和毫州保,均运行一期。原因可能在于市级产品的消费群体有限,不能维持惠民保产品基本的运营成本;以及两款产品在保障内容上各有优劣,无法彻底代替另一款产品。
地区发展因素
多款产品同时运营地区,按城市分类的产品平均停售率:
04
市场竞争:
不同统筹级别产品竞争因素更为多元
不同统筹级别产品通常面临两种情况:
两者保障水平和费率差异较大时,消费者更容易依据保障水平和费率做出选择,因此统筹级别低的产品应在保障责任、增值服务和费率方面做出优化,提高消费者获得感,从而扩大竞争优势;
而对于保障水平和费率相差较小的产品,消费者的选择空间更小,此时统筹级别高的产品由于面临的潜在消费人群更多,容易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05
市场判断:
发展早期更容易产生预判偏差
市场发展早期,各参与主体对产品设计和运营仍在探索,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度尚需提升。随着市场逐渐成熟,惠民保将展现出更优异的表现。数据显示,2020年产品停售率超过50%,而2021年和2022年的停售率持续下降。存续时间来看,2020年上线的产品中存续1期的产品占比为64.71%。从存续1期的产品上线时间来看,2020年上线的产品占比最高为68.75%。
06
市场选择:
参与主体主动选择迭代产品
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各参与主体主动进行产品迭代以适应市场需求。以东莞为例,人保财险在政府的指导下,对已经运营两个周期的东莞市民保进行了下架处理,并推出了莞家福和莞康无忧两款新产品承接和迭代。这两款新产品在费率和责任方面都展现出了明显的差异化特点,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三、审慎展望:
合规发展路在何方
01
坚定清晰:惠民保市场仍有可为
惠民保是我国普惠保险的优秀范本,监管机构高度重视惠民保的规范持续发展。
2021年6月,原银保监会在惠民保发展初期对于市场乱象进行规范。
2024年1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稳有序开展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于惠民保提出了期望和要求。
不可否认,惠民保是我国建设普惠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的优秀范本,未来在秉持规范和持续的经营理念下,仍然大有可为。
02
产品定位:
商业保险兼顾普惠属性
政策要求,定制医疗保险应当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部门对业务发展的支持引导作用,尊重商业保险的经营属性,坚持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人民群众自愿投保。
监管部门一直以来强调惠民保的商业保险定位。
然而,政府的参与在产品存续和运营中的重要作用已经达成共识,对于政府的信任也是消费者购买惠民保的重要原因。政府部门在引导当地惠民保规范运营后需要更多的探索多元合作模式,推动商业保险作为多元支付方的作用发挥。
同时,商业保险公司和各市场参与主体应以惠民保为契机,遵循惠民保商业普惠保险属性的前提下,探索和开发更多的创新合作渠道。
03
产品设计:
建立消费者需求导向思维
消费者需求导向涉及数据披露、产品定价和运营等多个方面。
数据披露方面:停售的73款惠民保产品有67%的产品未发布停售公告和后续信息,容易引起消费者对整个惠民保市场迭代稳定性的担忧,各公司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以保证信息透明。
产品定价方面:重视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和保障需求,通过市场调研来确定合理的价格区间,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复旦大学许闲教授团队在对上海沪惠保消费者调研中发现,87.65%的消费者愿意为产品升级额外支付费用。
产品设计和运营方面:应关注不同年龄层需求痛点,建立分层方案,满足各年龄群差异化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
未发布停售公告:67%
发布停售公告:33%
愿意为产品升级额外支付费用:87.65%
不愿意额外支付费用:12.35%
增值服务分层方案聚焦各年龄人群痛点:
老年人: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康护追踪,线下问诊服务,就医协助服务,就医陪同服务,药品配送服务,关爱服务等;
中年人:疾病筛查,健康咨询,体检服务,检查报告解读,分诊服务,用药管理服务,生活服务等;
青少年:在线问诊,口齿眼科及心理服务,优惠折扣服务等。
04
产品运营:
保证产品运营优化与合规
惠民保运营优化和合规在产品经营中同样表现出显著的重要性,通过科技赋能投保理赔提速,运用数据优化产品定价,依托主动续保等方案延长客户粘性在当前惠民保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赋能:探索开展基本医保参保身份校验、线上快速理赔等便民服务措施,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数据运用:向拟参与的保险公司提供部分基本医保汇总统计数据,用于确定保险责任和厘定保险费率。
销售规范:统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销售平台,政府网站、公交车站、社交媒体等传播平台,建立主动续保等选择方案,推动惠民保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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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二期(社会保障篇):中国社科院陈秋霖主任、美国医保中心蔡立明博士、英国国王大学杨维教授、德国医保专家邵晓军博士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一期《医保、医院、医生:如何跳出“猫鼠游戏”》:徐毓才(卫健管理)、蔡海清(医保管理)、邹新春(医院管理)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二期《医疗、医保、医药:患者参与和权益保护》:段涛院长(公立医院患者委员会/患者体验部)、瞿晓颖主任(外资医疗机构患者服务)、王立新秘书长(大型患者组织)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三期《医改重点:“保大病”“保小病”还是“保预防”》:顾雪非主任(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咨询专家)、康韦女士(原研药行业协会RDPAC执行总裁)、徐华锋先生(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四期《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如何全面落地?》:赵淳会长(中国社会办医领域协会领导)、廖志仁会长(大型三甲民营医院创办人)、周萍教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五期《如何保护医疗数据安全、患者个人隐私?》:俞思伟主任(医疗卫生信息化专家)、叶荔姗主任(试点城市数据管理专家)、宁宣凤律师(数据安全法律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六期《反商业贿赂,国家医保局医药招采信用评价解读》:王宏志专家(国家医保局课题负责人)、姚洪副秘书长(协会分管医疗健康信用工作领导)、范可律师(药品招采法律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七期《后疫情时期:如何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苗艳青研究员(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专家)、尹朝霞主任(深圳“罗湖医改”基层医疗重要贡献者)、李杰(基层诊所产业专家、信息化专家)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八期《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将健康融入城乡治理》:孔灵芝女士(原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卢永研究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王兰教授(同济大学健康城市实验室)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一期《国家医保局生物制品带量采购前瞻》:张斌院长(武汉医保局胰岛素带量采购试点)、朱斐秘书长(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抗体制剂带量采购)、洪飞先生(患者组织淋巴瘤之家创始人)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二期《从医联体到健共体:医疗/医保政策如何协同?》:国家卫健委医共体指导专家林枫教授(部委专家)、浙江玉环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院长董寅(医院集团)、健共体(南平)互联网医院院长宋斌(数字健共体)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三期《全人全程的全科医学服务展望》: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袁蓓蓓教授(部委专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联合工作委员会主席杜兆辉医生(全科管理者)、北京儿童医院童缘网负责人苏小虎(儿科全科服务平台)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四期《医疗“好差评”模式:医院/医师信用评价与监管》:汪剑锋(福建医保局稽查处副处长)、刘日记(苏州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史岩(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价部副主任)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五期《民法典对患者、医院医生、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郑雪倩(医事法)与刘炫麟(医药法)、公益律师韩晓晨(患者服务)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六期《医药/医疗反垄断政策前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成员孟雁北(政策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海涛(反垄断法分析)、律师万江(反垄断案例分析)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一期《医药代表合规转型》:上海药监局原局长唐民皓(政策解读)、彭天曜律师(合规指引)、张廷杰总监(准入策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期《医疗/医药反腐动向》: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王岳(政策解读)、资深医药准入专家点苍鹤(药企策略)、孙超律师(合规指引)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三期《健康政策半年展望会》: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毓辉(健康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咨询专家宋新(数字健康政策)、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姚岚(医保商保政策)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四期《DRG除外支付》:国家医改云南玉溪DRG项目专家刘芷辰(DRG政策)、“村夫日记”创始人赵衡(DRG对商保与药企影响)、资深政务副总裁陈炳澍(企业DRG实操)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五期《公立/民营医院亏损治理》:湖北省医改办原副主任阮小明(新冠疫情对医院影响)、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专家刘宏伟(公立医院亏损建言)、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领导余小宝院长(民营医院亏损建言)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六期《医保按疗效(健康效果)付费》:国家卫健委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陈英耀(上海医保局试点)、美国佐治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茁(美国欧盟案例)、徐州医保局待遇医药处处长杨义森(医保配套法规政策)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七期《中成药集采: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谢雁鸣(价值评估与真实世界研究)、“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集采竞标:准入路径与报价策略)、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政策体系:打破三大惯例,洞察五大趋势)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八期《惠民保:政企关系与多层次保障》: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咨询专家朱铭来(价值评估模型)、成都市医保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廖凌(“惠蓉保”)、某商保公司部门副总严霄(“共保体”设计)、镁信健康前高管蔡卓(创新药准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九期《创新药放弃医保创新高:标内/标外、院内/院外哪个香?》: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宣建伟(中美对比与价值评估)、上海医保局咨询专家(医保药品落地机制)、准入培训专家徐川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期《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动向与操作规程》: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专家龚忆莼(过度医疗判定)、国家医保局医保法规咨询专家张卿(欺诈骗保判定)、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医保飞行检查常见争议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专家张群(医院医保质量管理)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一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DRG/DIP政策咨询专家杨燕绥(为健康付费与健康绩效评估),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专家指导组组长(医药/医疗类编码进展),国家医保局DRG付费技术指导组临床论证组组长郭默宁(DRG临床质量管理),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支付+”创新医保政策,支付方式改革六大动向)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二期《医学指南/共识:医政管理变局与对策》: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于宗河(专家共识—医学指南—国家诊疗规范:行政监管逻辑)、中国临床实践指南联盟联合发起人、《实用内科学》主编王吉耀(医学指南制定:方法学前置性审查与“推荐意见”合理性评价)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三期《六部委试点城市医疗集团:动向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县域医共体咨询专家林枫教授(镇江模式与分级诊疗)、国家医保局DRG/DIP咨询专家何继明教授(支付方式改革与三医联动)、深圳卫健委陈瑶博士(深圳罗湖模式)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四期《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门诊统筹: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政策咨询专家王超群、法律咨询专家娄宇、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连锁药店专家黄修祥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五期《药品招采“二次议价”卷土重来:是非与利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咨询专家房志武、医药产业大V涂宏钢(Dr.2)、商业贿赂案件资深律师左玉茹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六期《北京长峰医院大火:卫生综合监管与防灾须知》:北京城市规划院马良伟老院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杨海宇副总建筑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吴健院长、社会办医专家张苏华所长
健康治理系列第十七期《五部委打击骗保,医保/医院/药企应对策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家任克华、国家医保DRG临床论证专家冷家骅、湖北医保局政策法规咨询专家于长永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八期《2023医保国谈:前瞻与对策》:知名药物经济学家胡善联、RDPAC高级总监李京帅、“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九期《2023医保飞行检查:重大变化与院企对策》:某省医保系统基金监管专家王昊昀、某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周鹏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陶剑虹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期《医疗/医药反腐整治:医院/药企如何研判/应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主委级专家宋冬雷、世界50强药企前高管丁利华、原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相关课题组负责人梁嘉琳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一期《反腐之后,如何倡廉:公立医院薪酬绩效改革论辩》:中央推广的“三明医改”卫健委领导周显葆、国家卫健委直属医院运营管理部部长宿小满、知名医院管理咨询机构创始人秦永方、有关部委医疗反腐课题组长梁嘉琳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一期《医疗/医药双轨制的秘密》:原国家食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江苏卫健委原副主任李少冬、上海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芬研究员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二期《机构/散户投资人的政策素养》:科技部、工信部生物医药领域评审专家郑玉芬、医疗健康投资50人论坛(H50)2020年度轮值主席杨瑞荣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三期《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动向与对策建议》:海南省原卫生厅长白志勤(省级试点)、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基层视角)、香港教育大学教授和经纬(港台启示)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四期《剖析医保报销堵点:国家医保局大排查》:江西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医保政策视角)、安徽蚌埠医保中心原主任秦鹏(医保经办视角)、《医院管理能力探讨》作者诸任之(医疗管理视角)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五期:《医保-医院-药企“三角债”上榜:成因与对策》:中国劳科院原副院长谭中和(“医保-药企直接结算”与医保局考核)、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姚宇(地方医改真实痛点破解)、西交大一附院医疗管理专家左煌(医院运营管理&合规建设)
茗谈书友会第一期《寻找政策与传播“黄金分割点”》: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传播咨询专家梁嘉琳(健康战略传播)、中央网信办咨询专家刘灿国(政策宣传指引)、创新生物制药公关联盟发起人张辉(传播实战经验)
茗谈书友会第二期《中国药品监管史》:北京大学药物政策专家韩晟《中国药品价格监管20年》、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市级集采:合理吗?能行吗?管用吗?》、口腔医院院长/国际牙医师学院fellow王聿明《种植牙价格专项治理:医保新政的行业影响与应对》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一期《为乡村医疗卫生能做点什么?》:全科医学主委潘志刚教授(政策解读)、县域健康共同体董寅总院长(区域级一体化管理)、英国伯明翰大学姚弥博士(海外经验)、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郭发刚全科医生(基层院长建言)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二期《为医疗/医药反腐能做点什么?》: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咨询专家王洁教授(医院内控体系)、国务院医改秘书长课题组组长梁嘉琳(制度体系与政策工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评定优秀医保局王敏科长(医保定点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管理)、跨国医药企业协会(RDPAC)合规负责人敬礼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三期《中央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影响与对策》北大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陆杰华、全国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乃子、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所长韩涵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四期:《国家卫健委推一体化诊疗“专病中心”:问题与对策》清华长庚医院副院长魏来、北大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薛冬、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张立强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一期《罕见病公共政策体系》: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顾问李定国(罕见病监管史)、国家人社部/中国银保监会咨询专家郑秉文(罕见病创新筹资与支付)、国家药监局咨询专家杨悦(罕见病立法与监管科学)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二期《脊髓损伤患者综合保障》(倡议书首发):国家重点医院康复专家许涛(诊疗认知)、前中国体操冠军桑兰(国际经验)、公益组织创办人潘美好(国内现状)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三期《保生育健康:“三医”政策能做什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人口战略)、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荣誉院士程利南(妇幼健康)、宁波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伟院长(“生育友好未来社区”前沿探索)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四期《学生心理悲剧多发,构建公平/优质的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同济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特聘教授黄智生(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处置指导专家程文红(精神心理治疗)、中央文明办等“心理专家讲坛”主讲任苇(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
梁嘉琳 | 审稿
肖媛丹 |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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